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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梅州市客商消防设备有限公司|分享水灭火设备供应商向您提供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
来源:http://www.mzs119.com/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8-11    浏览:1406 次     打印此文
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,除下列不宜用水扑救的火灾情况外,可应用于各类民用与工业建筑。
    1、过氧化物,如钾、钠、钙、镁等的过氧化物。这些物质遇水后发生剧烈化学反应,并同时放出热量、产生氧气而加剧燃烧。
    2、轻金属,如金属钠、钾、碳化钠、碳化钾、碳化钙、碳化铝等,遇水分解,并夺取水中的氧并与之化合,同时放出热量和可燃气体,引起加剧燃烧或爆炸的后果。
    3、高温粘稠的可燃液体。发生火灾时如用水扑救,会引起可燃液体的沸溢和喷溅现象,导致火灾蔓延。
    4、其他用水扑救会使对象受严重破坏的火灾,如高温密闭容器等。
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置范围
    室外消火栓系统是最基本的消防设施。在城镇、居民区、企事业单位等进行规划时要设置室外消火栓;工业建筑、民用建筑、堆场、储罐等周围要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。另外,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规定,对于耐火等级为一、二级且体积不超过3000立方米的五类厂房或居住人当选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住小区,消防用水量不大,一般消防队第一出动力量就能控制和扑灭火灾,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有困难时,为了节约投资,可不设消防给水,其火场的消防用水问题由当地消防队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