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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一员工不接受降薪被高管灭火器砸头,谁给的权力?_灭火器_消防_家庭火灾
来源:客商消防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1-01    浏览:1012 次     打印此文

一场忽如其来的疫情,导致很多小公司纷纷关门倒闭。当然还有很多小公司挺了下来,但现在也是步履维艰。有很多公司通过降薪或者是裁员的方式来降低运营成本,这些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深圳某一员工对公司安排的降薪无法接受,与公司一名高管就此事发生冲突,争执中,该员工被对方拿起的灭火器打伤,并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,被移出了工作群。涉事高管表示员工也动了手,已联系律师处理。目前,该受伤员工未和对方协商成功,已经报警寻求帮助。

据悉,涉事高管身份为股东,该员工的职位是客服主管,每个月的工资是一万五千元。这位员工认为对方可能是觉得工资有点高,所以,才提出让自己做回客服的工作,本质就是降职和降薪。而涉事高管在协商无果的时候,曾以该员工没有打卡为降职理由,不过,这名员工则回应打卡系统有问题,才会导致自己的考勤有问题。

此事中,该员工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被移出工作群,说明公司可能早已有开除对方的想法。这对劳动者而言,其实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。降薪意味劳动者要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,也意味着自己的能力被否认,职业前途会因此而出现问题,即使跳槽也可能会被怀疑工作能力,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如今,找工作并不容易,升职也并不简单,像这位受伤的员工一样,当上客服主管的背后,是辛苦提升能力和勤勤恳恳的努力。因此,对方无法接受降薪降职情有可原。

而涉事高管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,是较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的。现在,各行各业因为疫情的原因较容易出现业务锐减的情况,有的公司还可能陷入财务危机的窘境中,对于企业而言,缩减开支来渡过当前的难关是常见手段,其中,降薪就是走出困境和维持公司发展的一个备用选项。对于高管而言,降薪降职的背后就是公司在缩减成本。

很多公司会以员工业绩为标准,决定员工的岗位是否需要调整,有的公司还会以业绩欠佳为由来让员工降职或者降薪,但这种故意为之的降薪,如果员工不愿意接受,且降薪幅度不在合理的比率之间,是属于违法行为。

我国劳动法对降薪有明确的规定,强调用人单位提出降薪要求的时候,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比如,劳动者因为患病等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等,这类属于法定情形上的条件,主要以劳动者的客观条件为出发,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劳动合同,那么降职降薪是成立的。

此外,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等,也是用人单位提出降薪的理由。不过,用人单位通常是以双方协商为主要方式。不满足条件的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法追究公司的相应责任,以劳动仲裁和打民事官司等维护合法权益。而文章开头所提及的事件中,还涉及到打人的问题,如果受伤员工想要依法的维权,除了要保存受伤的医学资料外,也要报警来确认责任归属,合理且合法地维护自身的权益,并追究打人者的相关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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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